一、政策要求
1、执行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
2、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目录》
3、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包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起付线)、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报销比例)和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
二、患者就医流程
1、登记备案:于参保地在国家平台选定异地定点医院,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2、持卡登记:住院登记时必须主动告知工作人员为异地直接结算人员,并提供社保卡。
3、出院划卡结算:患者仅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垫付。
温馨提示
1、出院结算若遇系统故障需全额缴费,相关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按当地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2、异地持卡结算患者个人信息查询网址:http//si.12333.gp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