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急总医院特殊病种范围: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2、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
3、肾透析
二、 特病就医流程
1. 患者持上述3种疾病的诊断证明到相关科室就诊,由出诊医师为患者开具特病备案和申请表;
2. 参保患者持社保卡和特病申请表到医保办公室办理特病备案;
3. 首次办理特病需要到病案室建门诊病历;
4. 每次就医前需到病案室取病历后方可就诊;
5. 看病后处方上需加盖特病章后到门诊特病收费窗口缴费;
6. 转入或转出我院的特病患者,需持注销或费用结清证明后办理;
7. 特殊病每年在待遇日期截止前需要按照流程续办。
三、门诊特殊病种的费用结算
特病费用参照住院结算办法到门诊特殊病窗口进行结算。所有的检查费、治疗费和材料费都可以按照特病结算,但每个特病病种所限定的药品种类不同,具体内容可咨询医保办公室。特病用药必须在特种病定点医院中领取,不能在定点药店中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