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申请人工作安排 伦理申请提交时间      6月29日-7月20日 项目申请提交时间      6月29日-7月31日 科教处审查、网络填报  6月29日-8月9日 打印申请书、盖章      8月15日-8月21日 为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型 2016年度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一)、《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附件二)、《2016-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附件三),正确选择项目类型、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自主选题,申请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 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路径: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 “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二、项目接收 今年接收依托单位项目申请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子申请书 1、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于2015年6月29日后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请于8月10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⑴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⑵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8月10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2、依托单位审核 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8月14日12:00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交时间:2015年8月11日8:00至8月14日16:00。 提示:8月14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二)纸质申请书 打印申请书 依托单位可于2015年8月15日后组织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 打印纸质申请书时间: 8月15日至8月21日12:00前,请依托单位提醒申请人妥善安排好打印申请书的时间。 提示:纸质申请书(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在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由依托单位统一提交。
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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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以表彰在煤炭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要求及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完成,通过国家部委(国家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或全国综合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鉴定并与煤炭行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可以申报。 2、请各单位按照附件要求组织填写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于2015年4月25日前交至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3、每个项目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份,包括:(1)申报书主件(网络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2)申报书附件;(3)项目研究报告。要求均为原始文件,装订成一册。 4、在本年度的评审工作中,材料申报、形式审查、网络初评将采取网络评审系统,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说明要求准备材料,确保上交纸质版与网络系统填报电子版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二、电子版材料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步骤如下: 登录www.mtkj.org下载评审系统客户端;进入到煤炭科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向科教处2377索取),登录进行填报操作。 填报过程中的问题请致电2377询问。
20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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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的通知
t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养入选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创新点,促进其团队间开展交流与合作,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入选人员开展交叉学科预探索合作研究给予支持。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经费15万元左右。2016年度资助不超过10项。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和合作人为历年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 2.申报人应已完成新星计划结题,且无在研的交叉学科合作课题;合作人可为在计划正常执行期人员,在研的交叉学科合作课题不超过1项。 3.申报的课题应属自然科学领域应用基础型研究,为不同领域或学科间的合作研究。课题应符合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研究阶段应是初期启动阶段,课题未来发展前景应具有明显的应用性,能够取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合作双方应各自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各自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团队。 二、资助原则 资助交叉学科合作课题,每位入选人员,作为申报人只资助1次,作为合作人资助不超过2次,同一年度只支持1项。 三、以下情况不在资助范围内 1.合作领域或学科相近的合作,或一方无实质性研究任务的合作。 2.合作双方为同一单位的入选人员。 3.合作任意一方无稳定的团队。 4.申报的课题已得到其它经费的资助。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登陆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下载并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资助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双方需签定初步合作意向书,明确申报双方研究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知识产权归属。申报双方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填写本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申报材料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签章齐全,附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WORD及PDF格式各一套,每套格式务必小于30M,以免影响拷录),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3.材料受理时间: 2015年6月15日至19日(工作日9:30-17:00)。 4.材料送交地点:西直门南大街16号(人民医院东门对面)北楼一层106室(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人才系统研究部)。 咨询电话:市科委人事教育处:66153440 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68713676 68717373转6619 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5年4月13日
20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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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养入选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创新点,促进其团队间开展交流与合作,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入选人员开展交叉学科预探索合作研究给予支持。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经费15万元左右。2016年度资助不超过10项。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和合作人为历年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 2.申报人应已完成新星计划结题,且无在研的交叉学科合作课题;合作人可为在计划正常执行期人员,在研的交叉学科合作课题不超过1项。 3.申报的课题应属自然科学领域应用基础型研究,为不同领域或学科间的合作研究。课题应符合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研究阶段应是初期启动阶段,课题未来发展前景应具有明显的应用性,能够取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合作双方应各自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各自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团队。 二、资助原则 资助交叉学科合作课题,每位入选人员,作为申报人只资助1次,作为合作人资助不超过2次,同一年度只支持1项。 三、以下情况不在资助范围内 1.合作领域或学科相近的合作,或一方无实质性研究任务的合作。 2.合作双方为同一单位的入选人员。 3.合作任意一方无稳定的团队。 4.申报的课题已得到其它经费的资助。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登陆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下载并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资助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双方需签定初步合作意向书,明确申报双方研究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知识产权归属。申报双方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填写本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申报材料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签章齐全,附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WORD及PDF格式各一套,每套格式务必小于30M,以免影响拷录),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3.材料受理时间: 2015年6月15日至19日(工作日9:30-17:00)。 4.材料送交地点:西直门南大街16号(人民医院东门对面)北楼一层106室(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人才系统研究部)。 咨询电话:市科委人事教育处:66153440 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68713676 68717373转6619 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2015年4月13日
20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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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就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2016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A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资助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习培训、国内外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B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综合能力和科研水平。资助上述培养经费及课题研究经费。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北京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其它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1、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2、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者。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4、申报A类人员应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正在主持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5、申报B类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归国两年内的海外留学人员(2013年5月后归国)。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2、申报B类的课题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 五、申报材料及送交 1、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申报人登陆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下载申报表并填报。 纸质版:申报表及相关纸质材料(学历学位、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位一并填写《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 电子版:申报书和附件材料WORD及PDF格式各一套(每项格式务必小于30M,以免影响拷录)、单位推荐汇总表、申报信息汇总表(单位)刻光盘一张。 3、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及光盘)统一送交。 地点:西直门南大街16号(人民医院东门对面)北楼一层106室(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人才系统研究部)。 4、材料受理时间。 医疗机构和企业:2015年5月5日至6日; 高校和科研院所:2015年5月7日至8日。 (工作时间每天9:30-17:00) 六、咨询电话 市科委人事教育处: 66153440 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68713676、68717373转6601、6606、6616、6618、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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