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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总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5-09-23 点击数:12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工作,确保捐赠活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切实发挥捐赠资源在医疗服务、学科建设、公益帮扶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15﹞77 号)及《应急总医院接受捐赠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流程,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工作由设在医院办公室的接受捐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受理,接受公益事业捐赠流程如下

1.捐赠人向医院办公室提出捐赠意向;

2.医院办公室收到捐赠意向后,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归口审核部门开展联合审核评估,审核评估完成后,向捐赠人反馈评估结果

3.签订《捐赠协议》,接收物资/资金入院;

4.通过官网“公益捐赠”栏目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示接受捐赠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接受捐赠管理部门:医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87935225

电子邮箱:mtzyy6466231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公益捐赠咨询 + 捐赠方名称/姓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里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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