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料 |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我们党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拥护。 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从调查研究、会议活动等8个方面为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 (1)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详细】 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带头作出承诺、发起号召,对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提出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正所谓己不正,焉能正人。” 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2017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 2017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党的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这几年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更加切合工作实际,增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详细】 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22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 2022年10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一项重要议程即是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必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推动全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详细】 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一开始就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到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进一步深化细化,再到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作出新部署新要求,释放出的正是一以贯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的鲜明信号。 2025年3月12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详细】 延伸阅读 学习资料 |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规定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22年10月2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2017年10月2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2012年12月4日) 《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出版发行 风正好扬万里帆——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综述 激荡清风正气 凝聚党心民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纪实 咬定青山不放松 留得清气满乾坤——写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十周年之际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4:44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田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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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来源:新华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于2025年全国两会后启动、7月底前基本结束。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全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强调,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习研讨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坚定不移抓好落实。查摆问题要通过对标对表查摆,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治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开门教育要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服务群众,让群众可感可及。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教育负总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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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蔡奇主持并讲话 李希出席并讲话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2日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学习教育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奇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要充分认识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指出,要聚焦主题,注重实效,一体推进学查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全面深入查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加强警示教育,扎实推进集中整治,有针对性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开门教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对学习教育负总责,既带头搞好自身学习教育,又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指导,推动问题的解决。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本行业本系统学习教育的指导作用。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摒弃应付思想、过关心态,坚决防止“两张皮”,注重宣传引导,推动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 李干杰、李书磊、穆虹、姜信治出席会议。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 人民日报 》( 2025年03月13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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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以作风建设保障改革促进发展——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若干规定》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将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心关爱基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下,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制定了《若干规定》。 制定出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一是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党中央立足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要求,把近年来整治工作的制度规定贯通起来,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二是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若干规定》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三是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随着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亟需破除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让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若干规定》对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规定》制定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若干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进一步体现改革精神和从严要求,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思想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前进方向、制度遵循。二是注重问题导向,对当前反映强烈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作出一系列禁止性、限制性规定。三是注重守正创新,梳理总结近年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并着眼于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新的硬举措。四是注重务实管用,建章立制上不搞长篇大论,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措施要求,简洁明了、具体实在、一目了然,便于理解和执行。五是注重协同配合,紧扣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相应规定,首尾一贯、互相呼应,并注意与现行党内法规相衔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规定》的主要框架和内容是什么? 答:《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一是“切实精简文件”,主要规定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等。二是“严格精简会议”,主要规定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等。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主要规定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四是“规范借调干部”,主要规定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等。五是“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主要规定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等。六是“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主要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等。七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主要规定精简种类数量、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规定》作出了哪些新措施? 答:《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比如,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作出“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的规定,旨在要求地方和部门在政策文件的起草制发环节,同步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审查,避免出现不符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的情形。比如,针对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旨在要求地方和部门破除传统思维、路径依赖,以考准考精考实为出发点,切实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强调要化繁为简,不搞“繁琐哲学”,把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上。比如,针对违规借调干部现象禁而未绝,特别是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等问题,在以往制度规定基础上,从严作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的规定,旨在严格规范上级机关、单位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范围涵盖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中小学教师等,把基层“强身”和机关“瘦身”有机结合起来。比如,针对当前乡镇(街道)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责能不匹配等问题,作出“省级党委和政府指导本地区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的规定,旨在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对乡镇(街道)现有权责事项进行梳理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应当履行的职责事项,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强调对乡镇(街道)工作成效的衡量,要以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执行情况为依据,防止部门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 问:如何抓好《若干规定》的落实? 答:党中央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若干规定》,把《若干规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以上率下。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若干规定》各项规定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要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检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对基层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专项工作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 延伸阅读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审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21:18 来源:新华社 编辑: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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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
       “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是形式主义问题在数字化背景下的变异翻新,也是加重基层负担的主要表现之一。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事关党的形象,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推进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向上向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有关要求,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称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对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将规划统筹、集约高效、便民减负、安全可靠的原则贯穿建设、使用和安全管理全生命周期,刹住通过数字化手段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的歪风邪气,减少基层干部在数字时代的无谓劳动,让广大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为胜利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2.目标任务。用1到2年时间,建立健全统筹管理、审核备案、评价反馈、清理退出等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大幅提升数字政务管理服务效能,有效解决“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用3到5年时间,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的贯通联动,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全面推进数字政务高质量发展,努力做到为基层真减负、减真负。 二、强化建设管理 3.加强统一规划。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机关履职、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作用,将政务应用程序建设纳入信息化、数字化总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统建共用,统筹用好地方媒体资源,提高数字政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加强立项审核。新建、改建或者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的政务应用程序,应纳入信息化项目审批范围,开展立项审核,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方面,审核是否符合信息化数字化规划、是否与已有政务应用程序存在功能交叉重复、是否能作为功能模块嵌入到已有政务应用程序、是否能与相关政务应用程序项目进行业务协同、是否满足数据管理和共享要求等内容。 5.突出便捷集约。政务应用程序设计应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注重功能聚合,强化数据共享,优化界面设计,依托“一站式”综合平台设计开发,统一办事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服务事项。政务应用程序建设部署应充分利用政务云的网络、计算、存储和安全防护等软硬件资源。对于功能相近、重复的政务应用程序,要进行整合迁移,防止同质化。 6.限制强制功能。除安保、应急等特殊规定外,政务应用程序原则上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在线时长等强制使用功能。确需设置或已经设置的,应严格审批,且上述功能不得向用户和个人开放,仅供内部掌握。 7.防止“空壳”“僵尸”。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原则上应对功能完整性、性能稳定性、交互便捷性等进行验收,运行过程中注重收集用户意见,持续优化完善功能性能,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对于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政务应用程序,应及时关停注销并提前发布公告,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数据,防止数据泄露及流失。注册运营政务公众账号,要严格控制数量,加强信息更新。 三、强化使用管理 8.防止强制使用。应制定政务应用程序使用规范,明确目标对象、应用场景、使用要求等,不得强制推广下载,不得限定用户安装使用率,不得强制要求定期登录等。政务公众账号的推广使用应从实际需求出发,不得作强制性要求。在工作群组中,不得脱离工作实际强制要求打卡接龙、即时响应,不得随意摊派任务、索要材料。 9.防止过度留痕。不得把政务应用程序作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导检查线上化的载体,不得简单以工作留痕代替实际工作成效评价,不得随意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工作群组上传不必要的截图或视频。 10.防止滥用排名。不得滥用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的关注点赞、转发评论功能,不得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评比评选的依据。设置积分排名、在线时长的政务应用程序,不应将内部掌握的相关数据用于通报排名和考评。 11.防止多头填报。要求基层使用政务应用程序报送数据应加强统筹,针对同一事项或数据,原则上应通过“一站式”综合平台、“一张表”形式报送,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防止多头填报、重复索要数据。 四、强化安全管理 12.健全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配强配齐应急处置力量,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有效防范各类突发情况。 13.加强分类防护。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管理,依法依规保护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自监管设施,及时发现处置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组织做好政务应用程序运行监测,建立健全运维管理规范,严格值班值守和巡查巡检,保障可靠稳定运行。 五、强化组织保障 14.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主办(使用)单位,履行建设、使用和安全管理等各环节的主体责任,主动发现“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及时整改纠错。主办单位上线政务应用程序,应按要求履行ICP备案等手续,并在首页上以醒目方式标示主办单位及ICP备案编号。鼓励在已备案的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上架政务应用程序。主办单位应在政务应用程序中提供投诉建议功能,设置“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投诉专区,实现在线受理、跟踪反馈和回访评价等。 15.夯实属地责任。省级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与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联络沟通,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管理机构,规范管理流程。依托现有投诉举报渠道,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纳入群众监督范围,督促主办(使用)单位及时受理、处置、整改、反馈,回应社会关切。省级党委网信办应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央网信办报告。 16.落实监督责任。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下,中央网信办加强全国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的统筹协调管理、政策标准制定和业务监督指导。根据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的用户规模、功能应用、使用频次、影响范围等情况,开展重点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使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开展情况通报,推广先进做法。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问责建议,督促整改纠正。发现违规违纪、严重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3:29 来源:中国网信网 编辑: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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