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总医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人招字20241105)
应急总医院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立三级综合医院,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和华北理工大学教学医院,工信部和国家卫健委全国“5G+医疗”试点医院,北京市A类定点医疗机构。经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卫健委批准,依托应急总医院组建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建立集医疗、教学、科研、救援、转化于一体的应急医学学科体系,建设具有应急特色的一流现代化医院、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服务保障的医院、全国应急医学研究和国家尘肺病诊疗的牵头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应急总医院计划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公开招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 三、待遇条件 1.录用后给予签订派遣合同。 2.按派遣人员相关规定给予待遇。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展面试。报名截止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4日,过期不予受理。 2.有意者请发送个人应聘材料至mtyyrsc@163.com,应聘护理岗,发送至meitanzongyiyuan@163.com, 投递的邮件及其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准备: ①邮件:应聘科室+岗位+姓名。 ②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证书电子照片。 ③公开招聘报名表精简至一页并添加个人电子照片,若无法添加可以附件形式单独发送;证书照片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照片垂直拍摄,不得出现桌面、手指等无关内容。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确保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7935221(人力资源处);010-87935236(护理部); 联系人:张老师(人力资源处),张老师(护理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里22号;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总医院负责解释。应急总医院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工作部门岗位专业学历学位招聘 人数其他条件针灸科临床医生针灸推拿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学位推拿医生2 小儿推拿医生1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护理部护理护理大专及以上15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3年内)科教处管理临床医学 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优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历、学位1同等条件下京籍、中共党员优先考虑绩审处管理医学 管理学 财务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学位1同等条件下有绩效考核或数据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总务处管理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学位2同等条件下有文秘、采购、库管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疾控处管理医学相关专业 公共卫生专业 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学位1同等条件下有医院感控、医务社工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办公室管理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学位1具备基本的图文编辑能力、沟通能力 同等条件下有网站管理或网站编辑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病理科工勤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1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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